人才培养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适应国家发展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方面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掌握水文分析与计算、水文信息采集与处理、水资源评价、规划与管理等方面能力;能够在水利(水务)部门、科研机构、国土、能源、农林、生态环境等行业和行政管理部门从事水文、水资源及环境保护方面勘测、评价、规划、设计、管理、技术分析以及科学研究高素质复合型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可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数学、自然科学、水文与水资源等方面的基本理论以及相应的实践技能,能够运用数学、自然科学和水文水资源理论水资源管理、水生态环境水文信息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分析解决本专业及相关领域实际问题,从事本专业及相关领域科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基本能力。

本专业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工程知识:能够将数学、自然科学、工程基础和专业知识用于解决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及相关领域复杂工程问题。

2问题分析:能够应用数学、自然科学和工程科学的基本原理,识别、表达、并通过文献研究分析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及相关领域复杂工程问题,以获得有效结论。

3设计/开发解决方案:能够综合运用理论和技术手段,对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及相关领域水文、水利计算等复杂工程问题进行预测预报和分析评价,提出水资源规划、利用、保护和管理方案,并能够体现创新意识,综合考虑社会、健康、安全、法律、文化以及环境等因素。

4研究:能够基于科学原理并采用科学方法,对水文、水资源、水环境及水生态有关的复杂工程问题进行研究,包括设计实验、分析与解释数据、并通过信息综合得到合理有效的结论。

5使用现代工具:能够针对水文、水资源、水环境及水生态有关的复杂工程问题,开发、选择与使用恰当的技术、资源、现代工程工具和信息技术工具,包括对水文、水资源、水环境等复杂工程问题的预测与模拟,并能够理解其局限性。

6工程与社会:熟悉国家和地方涉水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能够基于工程相关背景知识进行合理分析,评价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工程实践和复杂工程问题解决方案对社会、健康、安全、法律以及文化的影响,并理解应承担的责任。

7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能够理解和评价针对水文水资源复杂工程问题的工程实践对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8职业规范: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能够在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实践中理解并遵守工程职业道德和规范,履行责任。

9个人和团队:能够在多学科背景下的团队中承担个体、团队成员以及负责人的角色。

10沟通和表达:能够就水文、水资源、水环境及水生态有关的复杂工程问题与业界同行及社会公众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包括撰写报告和设计文稿、陈述发言、清晰表达或回应指令。并具备一定的国际视野,能够在跨文化背景下进行沟通和交流。

11项目管理:理解并掌握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管理原理和经济决策方法,并能够在多学科环境中应用。

12终身学习: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三、学科通修课程

通过学科通修课程学习,使学生具备一定的自然科学及工程实践基础理论,掌握数据获取与分析问题的基础技能。

主要课程包括:水文学原理、自然地理学、测量学与地图学、遥感原理与应用、地理信息系统。

四、专业发展课程

通过专业发展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受到基础理论、科学运算、实验和测试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较好的科学素养及水资源开发、规划、管理与水资源保护等方面的基本技能,能够针对水文与水资源所涉及的多个行业的复杂工程问题,综合运用理论并选择合适技术手段,获得有效结论以解决实际问题。

主要课程包括:智慧水利(专创)、水力学、水环境化学、水文地质学、水文测量学、水文统计学、水文水利计算、水资源评价与规划。

五、学制及学习年限

学制四年,学习年限为三—六年。

六、授予学位

工学学位

七、课程体系

课程模块

课程性质

学分数

占总学分比例(%)

通识教育课程

必修课

56

35.4

通识教育课程

选修课

11

7.0

学科通修课程

必修课

18

11.4

专业发展课程

必修课

24

15.2

开放选修课程

限选

5

3.2

任选课

12

7.6

实习实践训练课程

必修课

32

20.2

158

100

实践教学学分合计(实习实践训练课程+实验)

48

30.4

毕业要求

学校对毕业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鉴定和审核。学生在学校规定弹性学习年限内,修完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劳动”课程成绩达到要求,符合学校毕业条件,准予毕业。


、教学日历表

周次

学期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1



2-3

4



5-6

←→

×

×

×

7



8-9

×

*

*

10

—△

→△



11

S

S

所用标示“符号”的含义:“←——→”为理论教学;“≡”为假期;“△”为课程设计或综合(创新)实验;“⊙”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考试;“*”为社会实践或公益劳动;“×”为教学实习(或生产、认识实习)和毕业实习;“∧”为测量实习;“S”为机动;“○”为入学教育或毕业鉴定;“”为军训;“∥”为机械制造基础实习。

注:军训环节不占用教学周次,未进行单独标识